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6次,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到财务部及生产区等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会计专业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积极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
时间 | 类型 | ||
2021年01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 同意 |
2021年02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同意 | ||
2021年04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同意 |
2021年04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集并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募集资金使用,季报等事项进行审议,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修订,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作,
3,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能够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对审议事项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2021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21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2021年任职期间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邢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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