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10.80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20亿元变更为50.00亿元。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河北银保监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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