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所股票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向本所报告。会员客户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会员报告,在会员对其提交的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会员收到客户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告后应当及时确认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本所接收后予以确认。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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