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通过运用法治思维、整合法治资源,以法治护航助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一、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要求各执法部门细化、量化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增强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裁量基准适用情况,对民营企业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
(三)制定本区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初上报本年度涉企的行政检查计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对企业进行检查,杜绝各单位乱检查现象发生,减少企业负担。
二、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
(一)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向企业宣传民企服务政策法规,开展“菜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宣传与企业有着密切关系的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法治宣传书籍普法宣传资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咨询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企业化解各类法律风险,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
(二)积极协调,组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立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通过送法进民企等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情况,分析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在股权结构、合同管理、投资融资、劳动关系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
三、公证处多措并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一)容缺受理便民企。对民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经过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公证处先行予以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在其领取公证书时补充其它次要证明材料,大力提升办证效率,为民企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保全证据护民企。加大公证处对民企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围绕民企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等领域,通过办理保全证据等公证,实现对民企权益的有效保护。
通过法律规范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依法经营,提升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之基。用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以法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者:康平县司法局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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